【申请对象】
(资料图片)
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持有在广州市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连续满1年,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、稳定住所、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(含广州市辖下11区)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。
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(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)要求入读我区小学一年级,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我区初中一年级。
【申请流程】
流程图:
具体流程:
(一)网上报名
时间:5月8日至17日
入口: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
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。
(二)线上审核材料
时间:5月15日至19日
学校线上审核资料
(三)部门审核
时间:5月22日至6月8日
各相关部门对入学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赋分。如入学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,可凭相关材料向对应审核部门网上申请复核。
(四)公示招生学位和申请人积分段等数据
时间:6月9日至10日
区教育局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“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”栏目公布学位信息。
(五)第一批填报志愿
时间:6月11日至14日
符合“第一批投档”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。
(六)区教育局进行“第一批投档”并公布投档结果
时间:6月15日至17日
“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”根据来穗人员的积分(第一批投档按照排序)高低、填报志愿顺序和学校学位情况进行投档。投档分两批独立进行,先投第一批次的学生,再投第二批次的学生。已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注销,不得再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,符合条件但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第二批次的投档录取。
投档原则为“排序优先,遵从志愿”,即先按来穗人员排序(积分)情况从高到低检索,再按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。
(七)第二批填报志愿
时间:6月18日至21日
符合“第一批投档”资格但未被投档录取,以及符合“第二批投档”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。
流程参照“第一批填报志愿”。
第二批投档录取资格:
参加第一批投档但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第二批投档录取。不符合第一批投档录取条件但持有在我市办理《广东省居住证》连续满1年的来穗人员,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(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)学位为主,根据来穗人员积分排序进行第二批投档。
(八)区教育局进行“第二批投档”并公布投档结果
时间:6月22日至24日
(九)补录填报志愿
时间:6月25日至28日
上述两批投档录取完成后,如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仍未录满,则符合条件但未被投档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补录。
补录填报志愿不再限制来穗人员所属片区,投档仍遵循“排序优先,遵从志愿”原则,不再分批次,一次性出档。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(十)公示补录投档结果
时间:6月29日至7月1日
公示结束后,来穗人员带同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。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,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。
(十一)新生注册
时间:7月9日前
【时间安排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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