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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浙江遗嘱库的工作人员每天都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咨询,听完当事人的故事后,有时会为他们感到庆幸,有时也会为他们感到可惜。
就在前几日,陈阿姨急匆匆地跑进浙江遗嘱库,非常懊悔地诉说了自己最近的遭遇。
原来,几年前陈阿姨和丈夫就来过浙江遗嘱库。陈阿姨夫妻俩早年打工,积攒下了第一笔资金,之后便用这笔钱开始做生意。由于夫妻俩肯吃苦,平时又比较节省,很快就攒到钱购买了一套房子。此时正逢儿子要结婚,于是两人就把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。
后来,陈阿姨夫妻俩又买了一套房,这次登记在夫妻俩与儿子的共同名下。陈阿姨也了解一点继承方面的知识,知道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万一儿子有个意外先于自己和丈夫过世,那么儿子名下的财产,儿媳妇也是有份的。
在陈阿姨看来,这个房子是他们夫妻俩出钱买的,而且属儿子的婚前财产,万一儿子有什么意外的话,还是希望这两套房子归夫妻俩所有。
为此,陈阿姨夫妻俩专程赶到浙江遗嘱库咨询相关事宜。当时工作人员建议陈阿姨带着儿子来一趟现场,通过正规的流程立一份遗嘱,以免日后有风险。但陈阿姨并没有采纳这个建议,而是决定让儿子自己写一份遗嘱。
明天和意外,谁也不知道哪个会先来。不幸的是,陈阿姨的儿子于今年2月因病去世,生前没有小孩,而儿媳妇跟公婆的关系一向不亲。当陈阿姨夫妻俩拿出儿子自己写的遗嘱,准备办理继承、过户手续时,儿媳妇提出了反对意见。
此案最后起诉到了法院,最终因为这份自书遗嘱中存在诸多瑕疵,如落款处的日期未写全,仅仅写了月、日,缺少年份关键信息等,法院判定该遗嘱无效。
“当初真的应该听你们工作人员的建议,现在后悔已经没用了……”陈阿姨抹着眼泪说道。
对此,浙江遗嘱库主任叶世娟表示,遗嘱是严谨的法律文本,任何一个环节上的失误,都有可能导致这份遗嘱变为废纸。大家对待遗嘱这件事一定要慎重,切勿因侥幸心理或者自己的朴素法律认知而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(文中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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